受访者,申纪兰(1929年12月29日-2020年6月28日),山西平顺人,从1954年当选第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始,连续13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访谈者,王晓滨,时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韩大元编著《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第二版附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月的太原,寒气袭人,恰逢山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张灯结彩的省人大会议中心洋溢着一派节日的气息,给这清冷的冬日增添了许多暖意。1月25日下午5时许,在省人大会议中心701房间,笔者有幸采访了著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村委会主任申纪兰,老人今年76岁,是目前全国唯一的从第一届人大到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笔者采访的重点是结合1954年宪法颁布50周年,她对当年参加首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讨论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史的回顾。以下即为笔者的访谈记录:
问:您好,申阿姨,我是省法院的法官王晓滨,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我的导师是我国宪法学家韩大元教授,韩老师最近专门研究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制定历史,他多次提起过您是唯一连续参加过十届全国人大的德高望重的代表,这次特意委托我来拜访您,请您简要回忆一下当年讨论和通过五四宪法时的情景。
答:好,我那时候参加一届全国人大时才二十来岁,心情特别激动,宪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通过的,宪法发挥了根本法的作用,管了好多年,把国家整个方面都管住、管好了。现在的宪法就是在当年制定的宪法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大家目前都能认真宣传宪法,执行宪法,宪法在中国发挥了巨大作用。五四年宪法的意义巨大,发挥的作用巨大,的的确确是一部好的宪法。
问:那么您在到会之前是否听到或看到过五四宪法?
答:来之前听说过有宪法,但我当时不认字,具体不大清楚。只记得来之前村里的人都告诉我,是共产党让咱穷人翻了身,过上了好日子,你可是要拥护共产党的决定,要投毛主席的票。他们一再叮嘱我,要我把乡亲们的感激之情带到北京去。
问:当您知道这次大会要把通过宪法作为重要议程时,是什么心情?
答: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以前国家的大事情没有法作依据,现在终于有了法了。来开会之前我只知道有个婚姻法,现在我们也有了自己的宪法了。宪法保护了社会主义的财产,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各个机关、企业和个人,都要在宪法、法制的规矩里办事。
问:当时您是如何参加讨论的?个人有没有提出过修改意见?
答:当时宪法的通过也是采取了先由小组讨论,然后大会集中通过的形式,非常民主。当时我们山西代表团一共才有24个代表,其中有四个女的,我记得有胡文秀(刘胡兰烈士的母亲,笔者注)、郭兰英和一个叫李辉的女专员。我们当时住在东四的一家小旅馆里,讨论的时候大家都在一起,那时候我还年轻,是农民代表,当时又不识字,也不敢说话。记得 组织上还派人一条一条给我们念,念的人就是我们山西代表团的工作人员。大家讨论的时候好些人挺积极,都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尤其是在通过我们自己的国旗、国徽的时候,一听说要用宪法确定下来,大家都十分激动;还有宪法保障咱老百姓那么多权利的规定,让人心里真是高兴。有了共产党,才有了我们自己的法,有了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了我们国家的权力和人民自己的权利,我们可是要尊重这样好的宪法,要守好法,用好法。
问:大会通过五四宪法时的情景如何?
答:五四宪法是在中南海里民主通过的,当时开的是大会,也有大会主席团,毛主席主持会议,宪法是举手表决通过的(实际为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现场发放浅红色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决票》,发票1197张,投票1197张,同意票1197张。中国宪治网注)。那时候物质条件简单,不像现在划圈圈或按表决器,但当时会场的气氛还是很民主。我印象所有的人都举手通过了宪法,当时会场的气氛很热烈,很隆重,掌声响了好长好长时间,我跟好些人一样,把手都拍痛了。
问:能谈谈您当时的心情和感受吗?
答:我当时的心情实在是非常激动,非常高兴。在那么庄重的地方,我一个农民能来参加这样的会议,代表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了国家的宪法,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共产党是民主的党,是实实在在代表人民,为人民办事的党,有党中央、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有一部好的宪法管好国家的方方面面,我们的国家一定能建设成民主的、繁荣富强的国家。开完会,我激动的好几天睡觉都睡觉不着。我记得宪法上说“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时就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了,共产党是真正保护人民,为人民办事的,我们可是要宣传好宪法,办事一定得靠宪法。
问:会后您如何参加了一些宣传活动?您认为效果如何?
答:当时在北京有规模很大的宣传活动,我记得通过的第二天,北京的街上就有敲锣打鼓的宣传的队伍。五十年代我们也制定了很多法律,但后来宣传的不够。而宪法的宣传确确实实是非常认真,非常有效果的。我当时觉得 宪法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的东西,必须得好好宣传。宪法是人民通过的,人民就要尊重宪法,应该让宪法做到家喻户晓,宪法才能真正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我是人民选出的代表,当时觉得自己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很光荣,也很激动,觉得自己有义务宣传好宪法。
从北京回来以后,当时主要的宣传方式就是开会,大会小会,有省里的,地区的,县里的,村里的,我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宪法,宣传共产党领导的英明。当时物质条件还很艰苦,很多地方没有电,我就在各个地方说,反复地说,我记得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共产党为咱人民办了很多大事情,宪法就是其中的一件大事情。共产党最伟大,毛主席最伟大。是共产党带领我们推翻三座大山,不然我们就是奴隶。现在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宪法管住了国家的方方面面,我们一定要拥护宪法,遵守宪法,永远跟着党走。
问:您如何评价宪法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答:当然有了宪法了人民就高兴了,一切权力都由宪法管着,宪法体现着对人民的尊重,宪法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宪法制定的好,执行的好,我们国家的各项事情才能做得好。宪法是管很长时间、很多事情的法,有了宪法,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逐步立法,逐步规范化,像诉讼法、刑法、民法都是有了宪法以后根据宪法才逐步制定起来的,所以宪法的影响很大。宪法在中国确确实实产生了根本性的作用。到今天为止,我们在法治的问题上都不能马虎, 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我看还应该是法大,宪法最大。
问:对我们年轻一代,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年轻人要多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尤其你们是人民的法官,心里一定要装着人民,要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为人民办事情,审案子要公公道道,要廉洁奉公,千万不能像社会上的一些人搞腐败, 要严格依法办案,按宪法和法律做事情,一定要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答谢语:谢谢您,申阿姨,我一定牢记您的话,祝您健康长寿!
后记
我的采访结束了,但我的心绪却久久难以平静。一方面,我为从老人对历史清晰的回忆中得到了弥足珍贵的资料而感到欣喜;另一方面,我为老人最后那段语重心长的话而深深地感动着,亦或被深深地震动着。“心里一定要装着人民,一定要对得起人民。”这话从一个见证着沧桑历史的老人口中说出,比任何空洞的说教更能拨动内心深处那根激荡彭湃着一个人民法官责任感、使命感的心弦。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一张张巨大的人际关系网下“关系也成为生产力”的现实社会环境中,法官要严守自身的职业品格,独善其身确是对自己的巨大的挑战。但听听老人当年对党、对宪法质朴的心声和情感再到今天对年轻人倍加诚挚的告诫,我们实在应该感悟点什么。共产党打江山为什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什么?我们手中裁判的权柄来自于什么又为了什么?“人民”这个词重千钧啊!老人的话值得每一个法官去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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