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每天至少有上百人被精神卫生机构强制非自愿收治入院。在这些人当中,有的是通过其所涉案件的刑事程序,更多的则是经由官方的强制收治程序。毋庸置疑,对一个罹患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是否收治,如何收治以及收治多久,是一个日益严重的世界性问题。在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对公民进行拘留的中国,这些问题已被证实尤其严重。
去年,在中国的第一部《精神卫生法》生效四年多后,强制收治问题受到了公众的关注。中国媒体报道了一个长期遭受不公的受害者最终赢得了正义的新闻。随后,该故事被改编为一获奖短篇文学作品,并将拍成电影。50岁的徐为在被上海一家精神卫生机构收治入院了15年后终于重获自由。
徐为的抗争并不容易。2001年,他第一次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非自愿住院治疗。之所以被收治入院,是因为他认为自己遭受不公后,异乎寻常地坚持向各级政府部门投诉上访。徐为在父亲的监护下被接出院一年之后,又被家人在违背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随后,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期间,徐为父亲去世,监护权从其父转移至其兄。当徐为再次可以出院时,他的哥哥却拒绝接他回家。据该医院的一位医生透露,在有监护人的监管并按时吃药的情况下,徐为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然而,徐为却因第二次收治住院待了14年。其间,徐或其代理人共提起了四次民事诉讼,并为此又进行了三次精神鉴定。最终,在于2015年颁布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全国人大颁布的《民法总则》之后,徐为的第三份精神鉴定在2017年秋出来了,认定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可以在无需监护人的情况下出院。
同徐为一样,中国有许多被收治住院的精神病人在正常服药的情况下都能够正常生活,但却多年甚至终身被困在精神病院。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的一份报告估计,“世界上每四个人当中就有一人在人生的某一时点会罹患精神性或者神经性障碍”。2016年,中共的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曾报道,有超过一亿的中国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性疾病。对中共及中国政府而言,如何适当地应对这一庞大数字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根据中国的《精神卫生法》,患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入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以自愿住院为原则,非自愿住院为例外。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此类危险时,都必须进行住院治疗。
内容来源于网络,可能会有所删改,如有错误或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是燕子(燕子每次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总将自己的名字介绍为“梁上有飞燕”,燕子从此成为梁燕的昵称)的六年好友,本科四年,我们在北京中医药大...
我是梁yan的朋友,与她的男朋友陈hao峰也是朋友关系。与他们相识已有五六年了,另外我男朋友和陈hao峰相识也有八年。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个别...
梁Y是我的学姐,我们认识已经四年了。去年12月30日,我和一些朋友给她过了一次生日。在生日会上,谈起梁Y学姐,大家都对她充满感情,总有说不完的故...
所谓基层执法乱作为,指的是基层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现象。基...